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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包装流行克隆搅乱市场没有赢家石墨垫片领养制袋机活塞杆饭盒

文章来源:丰功机械网  |  2022-09-15

白酒包装流行克隆 搅乱市场没有赢家

前不久贵州茅台酒集团公司新开发了一种膨胀节品牌白酒"小豹子",并迅速在市场上热销,卖得火爆。可没过多久,"小豹子"酒卖不动了。原来就在"小豹子"旺销时,市面上忽然出现了"小海豹"、"小狮子"、"小虎子"、"小云豹"等一大批其他白酒厂出品的新品牌白酒,且这些产品的外包装无论从其品名的字体设计、图案乃至色彩搭配都与茅台集团的"小豹子"如出一辙。由于这些"杂牌酒"的外包装与"对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措施表示强烈不满小豹子"非常相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还以为是茅台酒集团又出了新产品,是"姊妹品牌",于是纷纷购买,冲击了"小豹子"酒的销售。而当经销单位去当地专利局投诉一些产销企业侵权时,当地专利局却予以拒绝,原因是"小豹子"酒的包装外观设计专利是在其上市销售一年多以后才申请注册的,按照国家"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其包装外观专利已不具备新颖性特点,被视为无效的包装外观专利,"小豹子"投诉侵权无效,不能立案查处这些企业。

看了这则报道,笔者认聚赛龙的高RTI增强阻燃PET就率先通过了认证并得到了市场广泛的认可为至少有两点教训可以吸取:第一是产品外包装图案设计专利必须及时申请注册,否则过期自动无效。近几年来,包装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很多熟悉的品牌除了产品质量优良外,还用新颖独特的包装设计和图案吸引消费者去注视它,购买它,于是很多企业在包装设计上狠下功夫。应当说,"小豹子"酒的初衷是好的,它新颖独特的外包装设计和品名吸引了消费者去消费它,并获得了很大效益。但它的失误之处就是没有及时地对外包装设计申请专利注册,这以后它虽然申请注册了,但这种包装已经在市面上流行一年多了,应该说没有新颖性特点了,因而,专利部门拒绝申请注册。但它的"熟悉面容"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当别的厂家仿冒时,只看重它的"熟悉面孔",不仿冒它欧洲将加大作为轻量化材料之1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在汽车上的利用的品名,叫你没办法又无可奈何。

第二就是"注册商标"内容不代表图案,是两回事,必须分清。众所周知,一般产品都有"注册商标"字样或"R"标志,但那只能代表品名已经被注册了。如"汇源果汁",注册的商标只是"汇源"品牌,而不代表整个标识内容和图案及颜色。可眼下有些企业在此方面却混淆了,误认为"注册商标"就是整个外包装标识和图案,结果损失惨重。因此务必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在注册品名时要及时地对标识的所有内容(图案、色彩等)进行专利申请,谨防被"克隆"。此外,注册品名时要考虑长远利益,像"娃哈哈"不仅仅进行了专利申请,还对品名的"姊妹名"进行了注册,像"笑哈哈"、"娃娃哈""娃哈娃"等,致使模仿者和侵权者无从下手。经营者必须在包装上慎之又慎,打好"包装"这张牌。

古井贡酒和百年孤独酒都是公认的名栖,后来却出了个古井霸酒。名字上模仿古井贡酒,实在是东施效颦。喝酒喝的是文化,古井贡酒原来是贡酒,皇宫里喝的御酒。这无可厚非,但古井霸酒是霸什么酒呢?无非是霸了"古井贡酒"的名称而已。再是百年孤独酒用磨砂瓶,古井霸酒等许多企业纷纷效仿,瓶型和材质的模仿失去了个性,况且跟风学别人,永远都落后。

然而,作为国内顶级品牌,贵州茅台酒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也没能完全走出克隆市场热销产品的老路、歪路。近年,五粮液子品牌--龙虎酒在市场热销。去年初,五粮液集团保健酒公司接到华东、华南地区一些经销商的反映,称市场上突然出现类似龙虎酒包装的白酒,但其零售价只有400多元,大大低于龙虎酒1600元左右的零售价,对市场造成了很大冲市。龙虎酒总经销商--龙虎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并很快发现了这种"长相"与龙虎酒很相似的低价酒的生产厂商--贵州茅台酒厂。而龙虎酒业法人代表胡子贵对龙虎酒的酒瓶和外包装拥有设计专利。茅台酒厂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名称为"龙扭力腾四海"、"龙凤呈样"的白酒酒瓶和"龙凤呈样"的白酒包装盒,与胡子贵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相同,涉嫌对其专利构成侵权。校准器时下,该案双方正在商量之中,龙虎酒负责人表示,公司将考虑诉诸法律手段。

其实早在1993年1月,贵州醇酒厂就在广州以侵犯知识产权状告贵州茅台酒厂和广东省糖酒公司,要求"茅台"酒厂停止使用相同名称和包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月,茅台酒厂则以侵犯"贵州"文字注册商标侵权反诉贵州醇酒厂。1993年2月,国家商标局批准"贵州茅台酒厂"原限于"贵州大曲"及瓶贴图形的注册商标续展为单一"贵州"文字商标。意味着酒类产品只要出现"贵州"字样,就构成侵权。贵州醇酒厂为此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递呈《注册不当商标撤销裁定申请书》。1995年贵州醇酒厂向北京中院起诉"茅台酒厂"贵州商标续展不合法,法院以"此案应合并广州中院审理"了结。199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经贸委要求提供对"贵州醇纠纷"的意见;贵州醇酒厂不构成侵权,茅台酒厂"贵州"商标续展不当,其使用"贵州醇"商标名称及相似包装,已对贵州醇酒厂构成不正当竞争。1996年8月,国家领导人签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贵州醇纠纷"解决意见的报告。建议"贵州醇商标欠妥,应予以仲裁"。铜螺丝2000年11月,广州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共识,由贵州醇酒厂独家生产"贵州醇",双方撤回诉讼请求,历时8年之久的"贵州醇"商标之争结束。

茅台与贵州醇的恩恩怨怨在全国引起巨大的反响,八年来,双方打打停停,停停打打,牵扯的部门众多。为了打这场官司,双方都损失惨重,不仅在诉讼过程中耗费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更重要的是市场机会在争斗中悄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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